延安市加快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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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6 来源: 延安文明网
日前,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政府支持或补贴、任职资格、准入资格、荣誉和授信、特殊市场交易、高消费等方面的限制。具体而言,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设立金融类公司,股权激励,设立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等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的限制;受到获取政府补贴和政府支持的限制;受到担任国企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高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招录(聘)为公务人员等任职资格的限制;受到海关认证,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和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等准入资格等限制。
该《方案》要求,加强对失信信息的公开和推送,实施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长效机制。通过加快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拓展执行查控措施、完善远程执行指挥系统,进一步提高执行查控能力;从完善失信名单纳入、确保失信名单信息准确规范、完善风险提示、屏蔽失信名单信息、解除惩戒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通过加强执行联动机制、落实综治考核责任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制度。(陕西日报记者 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