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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权益 金融单位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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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1 来源: 延安日报

  

  

  

  

  又逢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更加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近日,我市多个金融单位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他们或向消费者现场讲解金融知识,或为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或现场解答常见问题投诉,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主管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延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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