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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打造生态人居环境
——四论延安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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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03 来源: 延安文明网

  要实现市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目标,让延安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就离不开全市农村环境的根本改善,而农村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就是面源污染治理。因此,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根本改变,是延安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亟需加强的一个重要环节。

  农村面源污染,是指农村生活、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引起的环境污染。与点源污染相比,面源污染的时空范围更广、不确定因素更多、成分更复杂、治理难度更大。虽然我市在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市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起步较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污染和种植业中化肥、农药、地膜、秸秆带来的污染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等问题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延安生态文明建设前进的步伐。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障民生、保护生产力”的思想,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深入开展“绿色发展”实践,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强化环境保护治理,坚决守住绿水青山,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新路,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承担起第一责任,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源头上尽可能减少污染。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模范带头,按照“干净整齐、文明规范、优美靓丽”的要求,全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努力打造生态人居环境。

  治理农村面源污染,要进一步理顺治理监管体系,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到环保、农业、畜牧、林业、国土、水利、建设等多个部门,存在职能交叉重叠现象,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难以监管到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要根据任务分工,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方案,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治理面源污染协同、联动机制。要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及乡镇工作考核范畴,将绩效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之中,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必须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农村居民整体受传统习惯和观念影响较深,对面源污染危害性认识不足,在农业生产中盲目追求作物高产和经济效益,滥施滥用农药、化肥、地膜,生产、生活废弃物随意丢弃、污水直排河流水塘,这是导致农村面源污染的最重要原因。因此,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主流媒体要承担起对农民进行“绿色发展”教育的责任,普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知识,引导广大农村居民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农村生态环境。

  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可将“绿色发展”内容列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极好形式,各地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因势利导,将只种地不养地、滥施化肥、滥用农药、随意丢弃废弃物的“黑色发展”行为,列入村规民约,落实教育、监督和惩戒制约措施,有效解决农村废旧农膜、畜禽养殖废弃物、农药、化肥污染和农村垃圾、粪土、秸秆、建筑垃圾及污水乱排乱倒问题,用群众的自我力量推进“绿色发展”的新理念进村入户、扎根结果。

  农村面源污染威胁生态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刻不容缓。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像打精准扶贫攻坚战一样,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做到精确识别、精确监测、精确防治、精确管理,努力建设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延安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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