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相关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评论 正文
村规民约为孝道护航
恢复窄屏
发布时间:2018-10-26 来源: 中国文明网

  “大儿子每个月给100,二儿子给200,政府还给补助,觉得自己还有人惦记着!”85岁的河北省兴隆县大兰口村老人汪翠兰微笑着说,虽然两个儿子单过了,但知冷知热,除了没在一起住,都还和原来一样。为让贫困老人老有所养,兴隆县在289个行政村推行孝心养老扶贫政策,各村成立孝心养老理事会,制定“农村孝老敬老村规民约”。(据新华社报道)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只有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才能不断提高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提升农民的精神风貌。这当中,孝文化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我国当前农村,不但存在着多种陈规陋习,还存在其它一些突出的社会问题,养老就是其中之一。有些地方因为子女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出现大量留守老人,无人照抚;有些则因子女不孝,而导致老人们晚年无人赡养。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如果尊者、敬老、爱老、养老的文化和习惯不能树立和养成,势必会有碍社会和谐,从整体上拉低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成为实现乡村振兴路上的一大“绊脚石”。

  相对于城市而言,乡村的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特别是一些贫困落后地区,信息闭塞、观念落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和落实并不到位。子女赡养老人,既是一项义务,也是一种美德。但当面对道德缺失、法律法规缺位乏力的情况下,这个“孝”字又当如何被践行呢?笔者以为,此种情形之下,村规民约便会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将村规民约与敬老孝老相结合,能够取得1+1>2的效果,这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成功的实践。一方面是因为村规民约是村民自己的“小宪法”,是他们共同认可的“公约”,这样一个“约定”更有助于被实践和推广;另一方面在于,这种规约因地制宜、形式灵活、易懂易行,即便是文化水平不高的村民,也能读懂参透其中的要义。作为一种规矩、一项制度,只要村民能够读懂、能够认可,便已成功了一半。

  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作为中国人,即便目不识丁者,也知“孝”的内涵。只是在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家庭的过程中,会有所差异。作为增进家庭和谐、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因素,我们除了在全社会倡导尊老爱老敬老的理念之外,还应注重实践,确保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广大农村,更应发挥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为孝文化的落地保驾护航。(作者 吉冰)

  

主管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延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市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911-8073015 技术支持:西安胜海软件有限公司

本站有些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访问,获得好的体验)

京ICP备10031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