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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再获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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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1 来源: 延安日报

  去年,宝塔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追赶超越战略目标,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次受到省、市表彰。

  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该院加大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的力度,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419件591人,批准逮捕379件50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11件1191人,经审查起诉865件1045人,移送市院审查18件40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无错案。

  在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方面,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工作。该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通知立案、追捕、追诉、抗诉等法律手段,有效纠正违法办案、执法不公等问题。去年,该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28份,纠正漏捕24人、漏罪65人、漏犯34人,抗诉8件,审判监督17件。刑事执行检察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留所服刑等监督工作,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76件,纠正175件。控申共受理举报线索16件,初核16件,全部分流转办。民行部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0件,已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30件。

  与此同时,该院坚持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制度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捕40件81人、不起诉123件129人。去年,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8个部门授予2016—2017年度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日前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该院获得“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和“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通讯员 田雨生 记者 刘西英)

主管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延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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