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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财政局被授予“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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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2 来源: 延安文明网

  近日,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陕西省2018-202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宝塔区财政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作为宝塔区唯一“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获奖单位,宝塔区财政局将以此为新起点,凝心聚力、实干苦干创造更好的成绩。

  近年来,宝塔区财政局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将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齐抓共管,注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评优树模、道德讲堂、好人故事会及丰富多彩的各类文体活动,营造文明新风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法制宣传教育、评先树模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局上下一心,把精神文明创建作为内生动力,推进了财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此次殊荣的获得不仅仅是对全体干部团结努力、拼搏奉献的肯定,更是一次激励鞭策。宝塔区财政局将以此为契机,推动财政工作不断取得更大的成绩!(宝塔区人民政府网)

主管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延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市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911-8073015 技术支持:西安胜海软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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