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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司法局:重视人民调解再获全国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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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6 来源: 延安日报

  近日,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宝塔区司法局获得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该局驻延安市交警一大队交通事故调解室调解员磨建伟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宝塔区司法局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从全面覆盖到全面规范运行的发展思路,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双建”工作方面,全面加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规范化发展,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遍地开花,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协会职能作用,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目前,全区共建立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370个。建立覆盖全区主要社会热点、难点纠纷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个,初步形成了以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为骨干力量,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重要手段,人民调解协会为制度保障,三者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坚持依法选举、择优选聘、专兼结合的选人用人导向,结合2018年村“两委”换届,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依法开展调解员选任工作,切实扭转调解员选举不依法、文化素质低、年龄结构老化等突出问题。目前全区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496名,50周岁以下占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40%,先后组织培训全区人民调解员3255人次,有效提升了调解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警机制,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村(社区)每半月、乡镇(街道)每月一次大排查制度。不断强化“三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12348”法律服务专线、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巩固“警调联动”“诉调联动”等衔接联动机制。重点落实回访制度,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尤其是较复杂的或可能出现反复的纠纷,在协议履行期间或调解后的一段时间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回访。2017年以来,全局共调解923起案件,调处成功887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协议履行率为100%。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坚持依法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人民调解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日益健全,有效提升了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目前,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拥有相对独立办公场所百分比为100%,人民调解档案规范率达到90%,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工作制度、经费保障“四落实”和名称、标牌、印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统计台账“六统一”。

  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宝塔区司法局赢得了众多的荣誉。2011年荣获全省“人民调解先进县(区)”称号,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3年荣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的“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3年宝塔区非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通讯员 董小瑛)

主管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延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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