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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司法救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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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19 来源: 延安新闻网

  “感谢你们为我申请司法救助,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6月15日,当刑事被害人家属陈某从延川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办案人员手中接过1.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时,话语哽咽,一再道谢。不久前,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延川县检察院递交了一份司法救助材料,没想到办理得这么顺利,仅过了一个多月救助金就发放到了她手中,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让陈某一家倍感温暖。

  飞来横祸,幸福突然不在

  陈某一家原本是幸福的,和丈夫李某有三个可爱懂事的孩子,虽不富裕,但日子却过得有滋有味。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3月29日灾难降临到她家,她的丈夫李某在延川县电力局附近与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被对方用刀刺中胸口,当场死亡。

  当丈夫意外身亡的消息传到陈某的耳中时,她身体不觉一怔,瘫坐在了地上。年仅39岁的丈夫就这样离开了她,留给她的是无尽的伤痛和沉重的家庭负担。犯罪嫌疑人仅赔付了丧葬费后就杳无音信。公婆因为儿子的离去精神受到极大创伤,一病不起,三个年幼的孩子因此而郁郁寡欢。陈某曾一度感到彷徨和无助,但现实告诉她不能倒下去,她要支撑起这个家。于是陈某靠打零工维持一家的生计,这一坚持就是两年多。

  看到希望,重拾信心

  今年5月的一天,陈某偶尔听到有两个人在谈论司法救助的事情,经过了解,她才知道原来像她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司法救助,这让她看到了希望。

  于是,陈某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延川县检察院门口,当时,延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正在与诉讼监督部干警一起在延川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群众,他们热情地接待了陈某。刘惠生检察长亲自审查了相关材料,亲切地询问了陈某的生活及孩子上学、老人身体等情况,陈某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将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刘惠生检察长。她说,丈夫离去后,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使她家变成了贫困户,日子过得格外艰难。

  听了陈某的申诉,在场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深表同情,刘惠生检察长当场表态,这是一起典型的刑事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根据最高检《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要求延川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精准脱贫之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优势,为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

  在市、县检察机关的帮助下,6月15日,救助金批下来后,延川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将钱送到了陈某手中,为这个苦难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这是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第二条里的释义。延安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部全体干警一直在用实践诠释着这四个字的内涵和外延。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通过接访、巡访、走访、回访等形式,延安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26人,发放救助金额14.7万元,救助贫困户10户,未成年人5人,真正用司法救助温暖了人心,彰显了检察为民的一片真情。(通讯员 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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