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相关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延安精神 正文
传承劳模精神 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恢复窄屏
发布时间:2020-12-01 来源: 学习强国

  11月24日上午,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始终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作用。” 

  劳动模范作为时代领跑者,在不同时期、不同岗位上,用自己的劳动,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写下了绚丽的篇章。评选和表彰劳动模范,宣传和弘扬劳模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运用的一种有效的社会动员方法。 

  延安时期,为了克服国民党严密封锁边区、停发八路军军费、自然灾害连年频发、非生产人员猛增而造成的极端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党中央号召开展大生产运动,劳模运动随之兴起。劳模运动的全面开展使得中国共产党在克服困难的伟大斗争中,实现了自给自足、丰衣足食,改善了军民生活、党群干群关系,更重要的是克服了本领恐慌,摸索出经济建设规律,从而奠定了革命事业前进的物质基础、执政基础、群众基础、人才基础。 

  1939年春,延安大生产运动正式拉开序幕。4月1日、7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颁布了《陕甘宁边区人民生产奖励条例》陕甘宁边区督导民众生产运动奖励条例》《机关、部队、学校人员生产运动奖励条例》。其中《陕甘宁边区人民生产奖励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在建立地方人民政权后,以政府名义出台的奖励劳动模范的第一个条例,同时也首次规范了评选劳模的条件和办法。而且,在该《条例》第二条的奖励分类中明确将“劳动英雄奖章或奖状”列为最优奖励。这些条例鼓舞了广大劳动者,奖励了大生产运动中有特殊成绩的群众和集体。由此,1939年至1940年期间,受表彰的劳动英雄达4800余名。 

  

图为:1939年延安市劳模合影

  1942年10月至1943年1月,中共中央直接领导召开的西北局高级干部整风会议,全面总结了陕甘宁边区革命和建设的经验,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提出了发展经济和调动生产积极性的政策与方法,倡导学习典型集体和劳动英雄,隆重奖励领导经济建设的优秀干部和模范单位,成为边区生产运动和劳模运动进入高潮的强大推动力。会议之后,农业、工业、部队系统、机关学校等都开展了更为丰富多彩的劳模运动。 

 图为: 《解放日报》关于西北高干会闭幕的报道(1943年1月31日)

  

图为:八路军第359旅参加西北高干会时的合影

  1942年,吴有满被确定为陕甘宁边区第一个劳动英雄典型。同年9月11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向模范工人赵占魁学习》,号召学习新劳动态度的“赵占魁运动”拉开序幕。对于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吴有满、马杏儿,工业生产中出现的锅炉工赵占魁、炼铁工温贤良、工程师沈鸿、边区化工工业的创建者钱志道等劳动英雄,毛泽东称他们为“人民的领袖”,在边区建设中发挥了“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八路军第359旅则成为劳动英雄集体的代表,在王震旅长带领下进驻南泥湾,“生产、战斗、学习”三丰收,密切了军政、军民和官兵关系。

图为:朱德(左一)与边区劳模吴满有(右四)谈话

图为:劳动英雄赵占魁

图为:《解放日报》社论:《向模范工人赵占魁学习》

  1943年10月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发了《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与模范生产工作者大会及其代表的选举办法》,专门针对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和模范生产工作者)评选及大会召开提出了具体意见,大大加强了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这在我国劳模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同年10月,《解放日报》刊发了劳动英雄评选条件,这种“自下而上”的挑选方法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 

  1943年11月26日,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劳动英雄与模范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将边区劳模运动推向全面深入发展阶段。这次大会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是中国劳动人民空前荣典”的大会。会议规模宏大、热闹非凡,围观群众达3万多人,出席此次大会的劳动英雄共185人,是全边区500多位英雄模范们的代表。 

图为:1943年陕甘宁边区召开第一次劳模大会会场

图为:1944年9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发的《关于劳动英雄与模范工作者选举与奖励办法》

  1944年12月22日至1945年1月14日,第二届劳动英雄与模范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其表彰模式与运行机制,与第一届大会相较,几无二致。1946年以后,陕甘宁边区受到战争的威胁,劳模代表大会无法举行,其他解放区的表彰则方兴未艾。 

  延安时期的劳模运动将生产与军事紧密结合,将个人命运与边区生存相统一,不仅克服了战时困难,促进了经济发展,还提高了群众思想觉悟。劳模运动中形成的劳模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劳动工作者。延安时期的劳模精神,是在陕甘宁边区开展的树立、奖励与宣传、学习劳模的运动中孕育形成的一种革命精神,即“勤于劳动、精于业务、敢于斗争、善于创造、乐于奉献”,这种精神集中体现了劳模们敢当先锋的气魄,顽强拼搏的作风,敢于斗争的勇气,献身革命的品格,服务人民的情怀。延安时期的劳模精神既有伟大的历史作用,又具有新时代的独特价值。它丰富了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内涵,提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力,凝结了打赢脱贫攻坚、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智慧。新时期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始终弘扬劳模精神,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和崇高品质,生动诠释了中国人民具有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充分彰显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劳动创造幸福,奋斗铸就伟大。我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就是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首先,要充分认识劳模精神的时代意义。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从延安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八十多年来,涌现出了千千万万奋斗的劳动模范,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展望“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更需要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奋进力量,齐心协力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其次,要自觉投身新的伟大事业。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迎接新使命。在新的伟大征程中,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爱岗敬业、敢于奉献,带头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要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发扬优良传统,自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夙夜在公,风雨无悔。作为一名延安精神的传承者、宣传者、践行者,要自觉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继续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紧紧依靠和团结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发挥他们主力军作用,共同肩负起弘扬延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历史使命。 

  再次,要着力营造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把劳模作用体现到各条战线各个岗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广大劳动者在共建共享中过上更加幸福的好日子。 

  总之,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一分子,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勤于创造、勇于奋斗,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谱写出“中国梦·劳动美”的新篇章。 

主管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延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市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911-8073015 技术支持:西安胜海软件有限公司

本站有些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访问,获得好的体验)

京ICP备10031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