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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首推“一元民生保险” 见义勇为者最高可获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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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2 来源: 延安文明网

  为了充分发挥现代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增强城乡居民因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降低政府风险管理成本,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6年8月15日,由黄陵县财政出资12.91万元,人保财险公司承保,黄陵县在全县实施了“一元民生保险”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也使该县成为了全市首家为居民购买“一元民生保险”的县区。

  “一元民生保险”主要保障由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及见义勇为等行为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即由县民政部门,为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按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标准,采用无记名的方式,集中统一进行投保,被保险人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服务,变“事后救灾”为“事前投保”,由“财政民生”转为“社会民生”。

  让见义勇为者多了份底气

  “以前看到老人摔倒了都不敢上去扶,怕讹人,现在有了‘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让我彻底打消了这种后顾之忧。”黄陵县居民苏山岭结合自身经历告诉记者,“这项保险不仅让见义勇为的人不会心寒,也让受帮助的人能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黄陵作为全市旅游示范县,有黄帝陵、黄陵国家森林公园等著名的人文自然景观,每年有大量的游客来到黄陵。让见义勇为者得到保障,鼓励人们做好事,既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也能让游客感受到黄陵人的素质,对黄陵旅游环境的打造也起到促进作用。”黄陵县副县长党世龙说。

  “一元民生保险”的理赔分为死亡理赔、医疗费用理赔、伤残理赔三种。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最高可得到5万元的人身伤亡保险,0.5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的理赔范围由县综治办负责对被保险人见义勇为进行认定。当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或死亡的,由人保财险黄陵支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让受灾群众多一份保障

  多年来,黄陵县干旱、冰雹、暴雨、霜冻等自然灾害频发,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人身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在现有的政府灾害救助体系下,当群众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需要救助时,多是通过政府提供灾害避难场所、发放救济金、发展救灾应急志愿者等方式进行,这种救济模式大多限于体制内救济,极大地增加了政府的负担。

  “今年8月份,延长县突降暴雨,不仅让农户损失惨重,也给政府带来了更大的财政负担。”人保财险黄陵支公司经理寇兆林一边回忆着延长暴雨的受灾情况,一边谈到实施这项惠民新政策的意义,“现在有了由政府买单的‘一元民生保险’,不仅降低了政府的风险管理成本,提高了民生保障水平,而且在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同时让惠民政策更好地落实到每个人,最终受益的人是老百姓。”

  “光靠政府扶持势单力薄,救助的范围、人群和能力都有限,要进一步提高群众保障水平,就需要引进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一元民生保险是对社会民生一种很好的补充。”黄陵县副县长党世龙说,为了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的顺利落实,黄陵县成立了专门的“一元民生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近17个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相互协调,有效地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据介绍,“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当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抢险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的,由人保财险黄陵支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杨剑君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地方对待见义勇为者往往重“奖励”而轻“保障”,甚至是一些基础性的救治保障也极容易出现推诿的情况,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时有报道,有的地方老年人跌倒在身旁人们不敢搀扶起来,担心会被讹诈。政府为老百姓购买一份“一元民生保险”,所花的钱不多,但意义非凡。一方面体现了民生为重,另一方面从物质层面解决了见义勇为者受伤可能面临的困难,是一个很好的机制。“一元民生保险”的实施可以让年轻人勇敢地扶起跌倒在身旁的老人,一个保险创新产品,引领了一个地方良好的风尚。(延安日报记者 刘小艳 实习生 高小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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