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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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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5 来源: 延安文明网

 

 两位女孩在竞答长廊答题 常延东摄

  一位老年市民正认真阅读宪法宣传册 常延东 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2月4日,初冬的暖阳高照,延安市中心街凤凰广场传来阵阵朗读声,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的主题宣传台前一派热闹景象。

  走进凤凰广场,最醒目的是一块竖立在广场中央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大型主题牌,20块“图说宪法”主题大型宣传展板分列两旁,宪法总纲、公民的权利义务、国家机构等宪法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吸引了不少过路群众驻足观看。

  在广场左侧的宪法、法律竞答区的长廊里,不少市民正认真观看宪法知识、十九大报告题板,有的现场答题,有的拿起手机扫描二维码,邀请家人参加正在线上开展的有奖答题竞赛。“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发展将分为两个阶段来安排,具体以哪一年为界?”市民尚晓军拿起35号题卡看了下,果断在答题卡上写下:“2035年!”然后他又走进竞答长廊,开始翻看其他题目,一会儿的工夫他就答对了4道题,获得了雨伞、水杯等奖品。

  广场右侧是宪法法律朗读、书写区,一些市民拿着抽到的号牌在朗读区前排起了长队,并不时为台上正在朗读的人鼓掌。旁边的书写区也被人群围得严严实实,一位七旬老翁正在泼墨挥毫,写下:“学法尊法守法”六个字。沿街一线,来自市、区3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谁执法谁普法”宣传点一字排开,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咨询台前,来自市、区两级司法行政系统的律师、公证员等正在耐心地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与此同时,我市各县区、各单位也积极行动,创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宝塔区利用全市520辆出租车车顶灯箱广告进行普法标语宣传,协调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业的LED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宪法标语和口号。延川县不仅在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了上街集中宣传,还排演了国家宪法日文艺晚会。市公安局组织刑侦、治安、经文保等部门在丽融广场进行了宪法及基础法律知识普法宣传。市地税系统充分发挥网络、电子显示屏、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突出宣传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营改增”纳税服务规范以及《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黄陵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通过视频直播方式,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12·4”公众开放日宣誓活动,表达了对宪法的忠诚和敬畏。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在国家宪法日期间共组织宣传活动377场次,摆放展板1017块,悬挂横幅1567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发放法治宣传保温杯、小工具包、雨伞等宣传纪念品27000余份。

  据了解,今年12月是延安市“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全市法治宣传月。接下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还将在“法治延安”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线上竞答活动;在延安电视台播出六集普法剧《司法所的故事》,开展“以案说法”案例和宪法知识专题宣传;举办大型法治报告会,组织法律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在《西部法制报》《延安日报》开展专题宣传等。(延安日报记者 高乐 通讯员 孙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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